常見問題
Q:准考證遺失,如何申請補發?
A:由原申請人(單位)提出申請,准考證補發費用250元。
Q:報名後可否更改級數或考試地點?
A:報名後如需變更級數或考試地點,需於收到費用明細表7日內,
由原申請人(單位)提出申請。
Q:可否辦理延考?
A:如考生因故無法應試(需提出證明,如醫生證明書…)
可由原申請人(單位)提出申請,延考行政費用100元。
(若延考至隔年考生仍無法應試者,視同放棄)
Q:如何辦理證書、成績補發?
A:由原申請人(單位)提出申請,證書、成績單申請費用250元。
成績紀錄自檢定日期起保存一年,逾期恕不受理申請成績單 / 合格證書。
Q:5級以上未附樂理之鋼琴証書保留期限?
A:樂理能力是學習音樂相當重要的基礎,使考生的演奏能力及音樂素養能相輔相成的
提升,本委員會規定:報名鋼琴5級以上者,須檢附3級以上相對級數之樂理證書影本;
若先報考鋼琴檢定者,證書將保留至通過樂理檢定後頒發。
其保留之證書期限為一年,逾期恕不再保留。
※ 以上各項作業一律採書面方式申請(LINE@、郵寄、傳真、E-mail),表格可上網下載,
費用請以電匯或無摺存款支付。